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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妇幼官微】

健康宣教

儿童保健知识——特殊情况下的母乳喂养

作者:澜沧县妇幼保健院 日期:2019-03-27 字体: [小] [中] [大]

    母乳是宝贝人生的第一块“金牌”,母乳可以满足宝贝婴儿期的全部营养,可以增强宝贝抵抗力,促进产妇子宫收缩,预防产后出血,经济实惠,减少宝贝成年后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疾病的发生率但是如果产妇有以下特殊情况请采取合理的喂养方式:
1、感染性疾病:呼吸道感染伴发热,产褥感染较重,服用对宝宝有影响药物,建议人工喂养,待停药24-48小时后,病情允许就可以哺乳。
2、梅毒、结核病活动期不宜哺乳。
3、病毒感染:甲肝急性期有较强的感染性不宜母乳喂养。
4、乙肝病毒DNA阳性和大三阳的妈妈,肝功能正常时,在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双重免疫下,可以母乳喂养,但肝功能不正常时,不建议母乳喂养。
5、艾滋病妈妈不宜母乳喂养。
6、乳房疾病:严重的乳头皲裂、急性乳腺炎、乳房脓肿情况发生时,应暂时停止哺乳。
7、母亲患严重疾病:严重的心脏病以及长期服用抗癫痫类药物的妈妈,不宜母乳喂养。
8、宝宝患半乳糖血症、苯丙酮尿症时应禁止母乳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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